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王晓明10年9月28日,王晓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交易的方式减持宇顺电子的股份达到0.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4,067,904 5.53% 405,850 0.55% 3,662,054 4.98%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