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为扩建年产能力240万平方米环保布基覆铜箔板工程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14,3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7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56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建筑面积约7,000㎡,包括5,000㎡厂房一幢、1,000㎡技术用房一幢和1,000㎡职工宿舍一幢。 2009年11月25日,超华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公司于2009年7月29日通过出让取得了158,924平方米的土地,土地证号为梅府国用(2009)第3478号,是原计划土地的24倍,地点仍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雁洋镇松坪村,距离原厂区200米左右。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募投项目的基础,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新取得的土地证号为梅府国用(2009)第3478号的土地。 为充分利用新的土地面积,适应公司未来发展,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规划,对募投项目中的基建工程及设备做部分调整。 一、募投项目调整部分: 1、厂房: 2007年年初制定的可研报告中,设定的5,000㎡厂房一幢,设计于原有老厂区。2009年7月公司通过出让取得了158,924㎡的土地后,按照集约、统筹、合理的原则,公司对生产各个车间重新进行了规划,将募投项目为年产240万㎡的环保布覆铜板工程所需的厂房5,000㎡,增加到15,981㎡,生产厂房建设投资原来为1015万元,现增加1,085万元,预期总投资为2100万元。 2、技术用房: 该项目可研报告制定于2007年年初,并于2007年5月取得了《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008年12月,公司获得了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09年7月,经广东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组建“广东省电子基材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将承担电子基材工程项目的研究和开发。制定于2007年的原有可研报告中的1,000㎡的技术用房,已无法满足公司科研发展和创新的任务要求。公司的综合楼拟通过扩大现有研发中心的规模,将行政与科研功能合二为一,使原方案中的1,000㎡的扩展到7,440㎡,建设投资原来为100万元,现增加资金1,400万元,总投资为1,500万元。 3、职工宿舍: 原募投项目中的1,000㎡职工宿舍投资额为80万元,也不能满足公司现有发展的需要。为提高一线员工的待遇,需要将原有1,000㎡的宿舍扩展到8,000㎡。由于变化较大,公司不用募投资金,改为全部自筹资金建设,以改善员工的居住条件。 4、污水处理: 为适应不断提高的环保要求,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不能承载日渐提高的环保新标准,需要按新的标准新建立一座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系统。新增基建面积3,000㎡污水池,预算新增基建费用549万元。 5、除基建调整外,由于公司对项目设备的选型做了部分调整,加之设备的价格发生变化,导致原来预期的9,556万元的设备投资,已不能满足现今设备需求,需增加污水处理系统和一些辅助设备,新增1,031万元,总投资为10,587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中基建工程调整后的资金投入分配情况: 由于新实施的土地使用面积较大,公司结合未来发展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进行了重新规划,厂房建筑面积由5,000㎡增加到15,981㎡,全部由募集资金投资;技术用房改为行政、科研综合楼,面积由1,000㎡增加到7,440㎡,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同时,需要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面积3,000㎡,拟使用募集资金549万元。据当初立项为扩建年产能力240万平方米环保布基覆铜箔板工程可研报告,预期有366万元的银行贷款利息,首次募投资金到位后超出当初立项的预期,不需向银行贷款,相应也减少了可研报告中该笔费用的支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总投资14,322万元,经这次调整后,新增投资4,065万元,减去366万元贷款利息支出和由募投资金改为自筹资金的80万元的职工宿舍的基建项目投资,实际新增投资为3,619万元,调整后项目的总投资为17,941万元,新增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募投资金超募部分。 三、调整资金使用额度后相应预期的变化 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与之前对比,预计总投资增加了3,619万元,年折旧额增加了295万元,投资回报期增加了0.45年。具体见下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化 幅度(%) 总投资额 14,322万元 17,941万元 增加3,619万元 25.27%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 12,766万元 16,385万元 增加3,619万元 28.35% 年新增折旧额 1,124万元 1,419万元 增加295万元 26.25%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5.24年 5.69年 增加0.45年 8.59%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所得税后) 28.03% 25.03% 减少3% -10.70% 预计达产后年新增收入 36,800万元 36800万元 0 0 预计达成后年新增利润总额 6,372万元 6,077万元 减少295万元 -4.63%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顺应市场需求,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 2、独立董事对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事项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行为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 3、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顺应市场需求,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行为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南京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超华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原设计产能不变,规划投资总额有所增加,这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超华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超华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