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8月12日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忠岩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