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第二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本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二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0年9月27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妥善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材料。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0年9月27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阳、卓玛 联系电话:010-64972881; 联系传真:010-64987324;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五层523室; 邮政编码:100101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 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年龄: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全部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 (盖章/签名) 二○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