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0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1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三季度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再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35,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为2010年10月11日至2011年4月10日。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