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土地补偿款的提示性公告(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老厂区用地性质调整的公告》(见2009年12月1日证券时报D2版、证券日报B4版、中国证券报A19版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1月12日禹城市国土资源局收回保龄宝位于开拓路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公司签订《土地拆迁补偿协议》,承诺补偿该宗土地、地上附着物、设备搬迁及损失费共计7300 万元。2010年1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土地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见2010年1月18日证券时报C7版、证券日报C4版、中国证券报C1版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3月10日,公司收到禹城市国土资源局首期补偿款2300万元,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部分土地补偿款的提示性公告》(见2010年3月15日证券时报C4版、证券日报A4版、中国证券报C2版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0年6月10日,公司收到禹城市国土资源局的二期补偿款3000万元,至此,公司累计收到补偿款5300万元。后续补偿款,公司将在收到后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