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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00228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年产120万套汽车鼓式制动器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17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年产120万套汽车鼓式制动器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3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 451,2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86,626.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2,113,374.00元。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浙天会验[2009]136号《验资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120万套汽车鼓式制动器建设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50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950万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止,实际完成投资1291.57万元,完成总投资计划的21.53%。
  三、项目投资调整的情况及原因
  1、调整原因
  年产120万套汽车鼓式制动器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为2007年批复,所选的工艺设备及场地布局安排符合当时的技术和加工要求,随着技术、产品性能以及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的变化,募集资金项目生产所需的工艺设备及场地布局安排需要进行调整,才能进一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公司拟减少前端冲压设备的投入;为保证产品的质量水平得到严格地控制,相应地增加总成装配线,以达到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的目的,不会对募投项目预期的生产能力产生影响。场地布局的调整是为了使公司进一步符合现代化企业发展的要求,将原材料储备区、生产制造区、物流仓储区进行科学地划分和紧密地配套,降低中间物资运输的人力物力成本,因此公司拟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厂房。在保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三不变的原则下,公司拟对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投资构成进行调整。公司对该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预期可实现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变化。
  2、调整前后对比
  本次调整前后的总投资构成情况如下表: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序号        项  目                                               变动金额(万元)
  (原披露)         (拟改为)
     建筑工程     375.5 2375  1999.5 
   设备及安装工程 3826.5 2145 -1681.5 
         工器具费  178.5  178    -0.5 
         其他费用  669.5  352  -317.5 
                                合   计        5050               5050               0
  四、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三不变的原则下,对募投项目总投资构成实施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所作出的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实施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亚太股份对年产120万套汽车鼓式制动器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结构及新增主要设备采购明细做出适当调整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其投资总金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金额、预计项目建成后的产能等均没有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等也均未变化,项目预期可实现的经济效益也没有发生不利变化(建筑工程支
  出增加设备采购支出减少,而前者折旧年限较高),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流程也均未产生不利变化。公司对年产120万套汽车鼓式制动器建设项目的上述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本次调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也均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所做出的决议。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述调整。
  上述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调整的核查意见。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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