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1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东杰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认为: 鉴于公司经过2009年第三次董事会批准,已经进行了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购买和吸收合并,将原有的“上海神开钻探设备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撤销了“上海神开采油设备有限公司”,且新的“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对原“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除录井技术服务之外的所有业务及原“上海神开采油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进行了归并,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随之改变是必要的。此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部分变更,没有改变原定投资内容和项目,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相关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 3、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于2010 年8月2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 名股东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推选提名王敏女士、金盛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0 年10月 19 日,公司工会召开了职工代表会议,选举毕东杰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若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石油地质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进入上海神开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先后任该公司技术支持部经理、市场部经理、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持 有公司股份513,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盛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先后任上海石油仪器厂销售科长、录井分厂书记兼厂长,上海市机电局上海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处副处长等职务。2002年进入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