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10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自贡市汇东大酒店三楼勤劬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丽华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股份7,072.7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21%。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2、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以累计投票的形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其中: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罗丽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钟利钢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罗永忠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汪建业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魏炜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徐波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傅代国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王树众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韩颖梅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任期至2013年1月31日止。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罗全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选举张远慧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监事任期至2013年1月31日止。 9、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 10、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11、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 12、以赞成票:7,072.75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劭、潘继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