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股票复牌公告》及《关于召开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6月17日~2010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年6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年6月17日下午15:00 至 2010年6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4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3,503,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9.074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93,289,9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939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4人,代表股份213,4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34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498,116股,反对股数5,1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43%。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8,184股,反对股数5,100股,弃权股数 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5174%。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2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 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2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5011%。 2、发行方式和时间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2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2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5011%。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498,316股,反对股数5,1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45%。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8,384股,反对股数5,1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6111%。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498,316股,反对股数5,1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45%。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8,384股,反对股数5,1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6111%。 5、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2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2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5011%。 6、限售期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2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2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5011%。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2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2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5011%。 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2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2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5011%。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2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2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5011%。 10、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2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2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501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0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0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07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0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0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07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0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0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07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0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0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07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0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0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 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07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0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0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07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锦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3,500,016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0,084股,反对股数3,200股,弃权股数20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07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和差额选举制,本次应选董事1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拥有的选举董事总票数计93,503,416票。 10.1 选举张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股数93,292,733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7747%。 10.2 选举方世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张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业清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