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5月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将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0年5月17日起至2010年11月17日止,可减少利息支出约27万元。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