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6月9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陈钧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监事周茂海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监事周茂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钧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陈钧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陈钧先生的简历详见2010年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1号)。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