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05月17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8,418,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7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6月17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IPO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岳鹏 咨询电话: 029-86156198 传真电话:029-8615619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