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西安凤城大酒店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爱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隋舵因公务不能参加,委托监事会主席李爱慧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代表、北京奋迅律师事务所、陕西凌安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0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受让陕西省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清偿拖欠天然气气款的议案》。 八、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