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12月17日上午9 时在公司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招待所二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5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10年第三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增补周治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李禄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0 年第三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200号信箱西仪股份证券与法律事务部邮编:650114 联系电话:0871-8598378 传真:0871-8598357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 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邹成高先生,谭可先生 联系电话:0871-8598378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