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 2010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不超过 200,000,000 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即从 2010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20 日止),详细内容请见 2010 年 6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20 日期间,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范围内对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根据资 金使用计划,截至 2010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00 元全部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