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威通知,李威已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共计(大写)壹仟贰佰壹拾伍万股,(小写)1,215万股,全部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于2010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0年5月14日起24个月。 目前,李威总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15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5%。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