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通过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10年9月27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向94名激励对象授予385万份股票期权。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米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审计报告为依据,使用自有资金14,372,936.80元收购湖南米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湖南米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九龙晖科技有限公司对珠海市龙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北京九龙晖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6,078,432.00元对珠海市龙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公司")投资,其中人民币1,255,102.00元为股本,占公司增资后股本总额的41%,人民币14,823,330.00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九龙晖公司在龙星公司董事会拥有半数以上投票权,因此,龙星公司将纳入九龙晖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收购湖南米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九龙晖科技有限公司对珠海市龙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