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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立浦(00226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25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 12 月 23 日-2010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12 月 23 日 15:00 至 2010 年 12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广东伊立 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曾雁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708.7396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75.0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11701.71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75.0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7029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451%。
    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 所杨云律师、杨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6.419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0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3%;弃权2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95%。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4.7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57%;
    反对2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91%;弃权178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52%。
    3、审议通过了《关于蓝海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4,000 万美元银行授信额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6.239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78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3%;弃权2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杨云律师、杨霞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2010]邦盛股字第 39 号),认为: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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