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10月25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4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张森林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建远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11月10日上午10点于公司26楼会议室召开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9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31号)。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