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告2010-012号,刊载于4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受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木门等家居制品销售业务及部分市场木地板销售形势趋好等因素的影响,预计公司与关联方 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杜金华、经销商罗娅芳、经销商陈 文2010年度日常关联销售额有所增加,为满足经营工作需要,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 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对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如下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合同签订金额或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类别 细分 预计金额 总计 总计 销售产品 木地板 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50 950 297.52 297.52 木门 300 0 总计 总计 木地板 杜金华 1,000 1,200 691.36 691.36 木门 200 0 总计 总计 木地板 罗娅芳 830 930 493.58 493.58 木门 100 0 总计 总计 木地板 陈文 620 770 374.27 374.27 木门 150 0 总计 总计 木地板 3,100 1,856.73 合计 木门 750 3,850 0 1856.73 3、该项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表决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如下: 关于调整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① 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江山、蒋昌华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② 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③ 董静涛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④ 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蔚献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7号一幢三楼 主营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设计;商品批发与零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装饰”)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已签订的木地板及木门采购框架协议,预计公司与升达装饰201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50万元,其中木地板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50万元,木门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杜金华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弟弟江昌教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10.1.5 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已签订的木地板及门业经销合同,预计公司与杜金华201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其中木地板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木门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罗娅芳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董静涛的弟弟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已签订的木地板及门业经销合同,预计公司与罗娅芳201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30万元,其中木地板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30万元,木门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陈文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配偶陈德珍的弟弟,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已签订的木地板及门业经销合同,预计公司与陈文201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70万元,其中木地板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20万元,木门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无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公司木地板、木门销售均实行先款后货销售方式。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于2010年8月签定了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和年度交易总量、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与关联人销售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的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利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人机构发表的意见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事项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调整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