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承销暨保荐协议》,委托其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指派龚晓锋、安用兵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2008年7月,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终止。 201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0年8月13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2010年月8月13日,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工作终止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对公司的保荐期及持续督导期为自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当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并承担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国金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罗洪峰、韦建担任本次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2、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工作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附:罗洪峰先生、韦建先生简历 罗洪峰先生具有11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主持完成江特电机 (002176)、参与福星科技(000926)IPO 项目、天齐锂业IPO项目;主 持完成顺鑫农业(000860)定向增发、岷江水电(600131)和ST东碳 (600691)股权分置改革项目;负责完成或参与ST中辽(000638)、吉电 股份(000875)、广汇股份(600256)、三元股份(600429)、王府井(600859) 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项目。 韦 建先生199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持完成长春热缩 (现名中科英华600110)、中科三环(000970)、新中基(00972)IPO及华 联超市增发项目;主持完成山川股份(现名金瑞矿业600714)、三元股份 (600429)、王府井(600859)、ST丰华(600615)等并购项目;主持完成 英特集团(000411)和三元股份股权分置改革项目;主持完成云南白药 (000538)非公开发行项目和华发股份(600325)配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