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 2010 年 9月10日接到公司第四大股东陈学林先生的通 知,2010年9月10日陈学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4998%(具体情况详见《利尔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10年9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的股份达到0.949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 东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减少 本次变动后 姓 名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陈学林 11083432 5.47% 1923180 0.95% 9160252 4.52%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