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8月20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9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晓忠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刘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0年9月6日召开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刘军先生简历 1、刘军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部长、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曾任利尔化学有限公司企划主管、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刘军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