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登载于201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29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6日—11月11日的9:00—18:00(公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七号。 邮政编码:610045。 传真号码:028-85372506。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复印件。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帐户复印件;受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 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5372677、85372506。 传真:028-85372506。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表决意见(在相应栏内划“√”表示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