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3月5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0万股质押给烟台安林果业有限公司(“安林果业”)作为借款担保。(详见公司于2010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0-006号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科瑞天诚函告,获悉科瑞天诚于2010年10月29日将上述质押给安林果业中的650万股以及该650万股因中期转增所增加的455万股合计1,105万股全部解除质押。 科瑞天诚于2010年11月3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2万股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担保,借款金额为1亿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的手续已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办理重新质押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之日止。 科瑞天诚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7,200万股)的37.5%;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1,1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625%;本次质押的股份数为65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97%;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629.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40%。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