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6月19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有8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中董事彭惠女士因出国不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长鲁楚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10 年5月29 日、2010 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或“本次发行”)等议案。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公开增发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含),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遇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增发的股票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0年6月11日实施完毕,其中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2,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176,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8,400,000股,因此,根据上述发行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结果,现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相应调整为7,650万股(含),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1+总股本变动比例) =4,500×(1+70%) =7,650万股 以上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不作为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