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关于更换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通知,申银万国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蓝海荣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申银万国现委派缪晏女士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金碧霞女士和缪晏女士,持续督导保荐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缪晏女士简历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缪晏女士简历 缪晏女士,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4 年3 月起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08 年6月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担任“帝龙新 材”IPO 项目主办人,现任“同花顺(300033)”IPO项目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