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 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下午在成都、西安、泸州以三地视频的方式召开了职工 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经与会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宋家林先生、桂模平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 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 致。 在拟组成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宋家林先生,195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 任西安惠安化工厂副厂长、总会计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 记、工会主席。 桂模平先生,1955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历任 泸州化工厂销售处党支部书记兼副处长、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 主任,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总经理助理、党群工作部部长、企业文化部部长, 桂模平先生是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两位职工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