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1 日参加了上虞市国土资 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上虞市城北 38-1 号地块 的土地使用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虞市城北 38-1 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地块位置:地块位于上虞市城北,南至江广路,西至江东路, 东至兰芎路,北至规划道路; 2、出让面积及地上建筑面积:出让面积为 96417 平方米,地上 建筑面积不大于 212117.4 平方米; 3、用地性质及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住宅和商业用地;土地 使用年限住宅用地 70 年,商业用地 40 年; 4、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 2.0-2.2;建筑密度 10%-12%;绿 地率不低于 30%; 5、成交价格:人民币 110,500.00 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6、付款方式:根据招标公告,上述土地款的支付方式为:自成 交之日起 1 个月内付 50%,6 个月内付 20%,12 个月内付 30%的土地成 交价款(以合同最终约定时间为准)。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1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1 年召开201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 性土地)的金额不超过11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0年12月21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 权益金额为614877.5万元人民币,未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二、上虞市城北 38-1 号地块的开发模式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与上虞市创恒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就上虞市城北38-1号地块达 成如下合作开发意向:若双方联合竞买上述土地成功,由公司与上虞 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开发上述土地,项 目公司出资比例暂定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上虞 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具体合作事宜,由公司与上虞市创恒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上虞市章镇镇赤岘村;法 定代表人:张荣根;注册资本:1800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 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 五金、轻纺原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就公司与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进行项目合作开发的具体操作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符合公司土地储备策略,将增加公司权益储 备土地面积67491.9平方米,权益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大于148482.18 平方米,预计项目收益率不低于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将进一步 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本次成交土地款,根据招标公告规定将在自成交之日起 12 个月 内分期支付(以合同最终约定时间为准),公司将通过销售回笼资金 方式自筹解决。 四、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是基于上述项目按照目前市场的状况为基础进行测算 的,但由于宏观经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存在周期性波动, 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 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成交通知书》; 2、《联合竞买协议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