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2010年10月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 参加了上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公司竞得了上虞市城北31-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虞市城北31-5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地块位置:地块位于上虞市城北,北至三环路绿化带,东至望山路,西至沿河绿带,南至规划河道绿带; 2、出让面积及地上建筑面积:出让面积为94,50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0,114.4-189,016平方米; 3、用地性质及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4、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8-2.0;建筑密度12%-18%;绿地率≥30%; 5、成交价格:人民币101,000.00 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6、付款方式:根据招标公告,上述土地款的支付方式为:1)2010 年11月18日前缴付出让总价款的50%;2)2011年4月18日前缴付出让总价款的10%;3)余下金额在2011年10月18日前全部付清。最终以《上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签订为准。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1年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不超过11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0年10月1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权益金额为433,877.5万元人民币,未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二、上虞市城北31-5号地块的开发模式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与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就上虞市城北31-5号地块达成如 下合作开发意向:若公司竞买上述土地成功后,由公司与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开发上述土地,项目公司出资比例暂定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0%。 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上虞市章镇镇赤岘村;法定代表人:张荣根;注册资本:18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五金、轻纺原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就公司与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合作开发的具体操作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符合公司土地储备策略,将增加公司权益储备土地面积47,254平方米,权益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大于94,508平方米,预计项目收益率不低于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本次成交土地款,根据招标公告规定预计将在2011年10月19日前分期支付,公司将通过销售回笼资金方式自筹解决。 四、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是基于上述项目按照目前市场的状况为基础进行测算 的,但由于宏观经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存在周期性波动,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 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成交通知书》; 2、《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