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10日下午13:30在公司坂田分厂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31日以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2人,监事戴海因出差在外,委托监事张雅芳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江宁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内容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0-062)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