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 2010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5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董文、任波。 有关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海忠、王家好 联系电话:0536-8525688 传真:0536-8525669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淳、么博、严薇 联系电话:010-84682697、15001166906 传真:010-84682936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