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我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通知:根据政府的相关文件通知,为保障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市空气质量,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在已经达到减排要求的基础上再实施临时减排(减排100%),将于2010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停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重大经营环境变化》的相关规定,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的本次停产预期将对公司2010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对公司2010年度的净利润影响额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约为200-500万元。(该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673.82万元,2010年1-9月未经审计净利润为284.77万元。)我公司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时,已经考虑到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可能停产所带来的影响。 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停产期间,尚有一定中纤板库存能够保障已签订单的正常履行。另外,公司在广东省境内还有5间中纤板制造厂可以满足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停产期间其客户的中纤板需求,因此,该公司的本次停产将不会对其生产订单、客户关系等产生影响。亚运会结束后,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将会尽快恢复生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