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12月31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9-036临时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CP80号),其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6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