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5月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5月3 日通过书面和传真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下面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南通虹波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优先认股权的议案。 南通虹波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波风电”)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本公司占28%。根据虹波风电发展的需要,虹波风电董事会决定增资至8,523万元,原股东全部放弃优先认股权,增资认购方为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价格以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列示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以25万元受让原股东0.29%的股份,最终本公司将持有虹波风电20%的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详见附件说明)。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金飞达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关于南通虹波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说明 一、简述 根据南通虹波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波风电”)发展的需要,虹波风电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6,000万元增资至8,523万元,公司原股东全部放弃优先认股权,本次增资的认购方为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价格以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列示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二、虹波风电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南通虹波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6月13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683000171491 法人代表 沙明军 注册资本 6,000 实收资本 6,000 注册地址 南通市兴仁镇 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通市兴仁镇 风力发电设施、船用设备设施、港口机械、压力容器设备设施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及自营进出口 主营业务 风电设备的制造与销售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 34% 股东构成 南通新地实业有限公司 33%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8% 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2009年 12月 31 日 200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经天健 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总资产 25,405 事审计) 净利润 388 净资产 6,050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2002年12月25日 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10855540 法人代表 王春生 注册资本 24,060 实收资本 24,060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19号裕发大厦5层 经营范围 燃气轮机及成套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 主营业务 燃气轮机及成套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股东构成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与 83.92% 间接持有) 2009年 12月 31 日 200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经天健 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总资产 76,221万元 事审计) 净利润 -284万元 净资产 28,196万元 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航世新”)是由13家企业法人投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5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注册,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航世新的控股股东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在上交所上市,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四、增资价格的确定 虹波风电本次增资的价格,以虹波风电2009年末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增资之目的所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0)NZ 字第 010547 号《审计报告》为基础,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次增资之目的所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0)第5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依据。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842 万元,根据双方的《增资合同》1.126:1折合为虹波风电的注册资本金2,523万元。 虹波风电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及股东构成: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名称 南通虹波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增资前 6,000 万元 增资后 8,523 万元 出资额(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原 新增 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523 29.60% 虹波风电 南通虹波机械有限公司 2,040 0 23.94% 股东构成 南通新地实业有限公司 1,980 0 23.23%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1,680 0 19.71% 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 0 3.52% 虹波风电增资完成后中航世新燃气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虹波风电的第一大股东。 五、其他 1、虹波风电本次增资完成后,不改变原有的经营范围,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依据《公司章程》,在董事会的领导决策之下进一步规范发展。 2、虹波风电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原持有28%的股份,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但按照权益法计算,虹波风电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 19.71%的股份。根据虹波风电本次的《增资合同》,增资完成后,原各股东同意以25 万元转让0.29%的股份给本公司,最终本公司将持有虹波风电20%的股份,使本公司的财务核算方法不发生变更。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