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0年11月15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0年11月11日、2010年11月12日、2010年11月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同时公司承诺三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希民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在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2010-031)中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2500-3000万元。近期公司主营产品鸡苗价格虽然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但经测算,公司盈利仍在预测范围之内。公司将会密切关注鸡苗价格波动,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民和股份、证券代码:002234)将在2010年11月16日开市时起停牌1小时,并于2010年11月16日10:30复牌。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