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10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16日上午9时 3、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10日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10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参加会议的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高小涛 3、联系电话:0535-5637723传真:0535-5855999 4、邮政编码:265600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股份股,占民和股份股本总额(10750万股)的%。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