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以电传、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10月1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广东塔牌集团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为拓展新业务,完善产业链,配合和优化混凝土产业的战略布局,2010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塔牌混凝土”)与广东新塔混凝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塔混凝土”)共同出资4680万元在梅州市丰顺县设立子公司,兴建一条年产120万米的管桩生产线及配套水泥砖生产线(“丰顺管桩项目”),其中,塔牌混凝土股权比例为49%、新塔混凝土股权比例为51%。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发布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6)。 新塔混凝土因资金原因,提出退出丰顺管桩项目并终止与塔牌混凝土在该项目上的合作。经认真研究,公司同意新塔混凝土公司的退出请求。因管桩项目目 前尚在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中且未产生实质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同意撤消原《合资经营合同书》;因对方不构成违约,公司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推进项目的实施,公司根据2010年9月全资子公司塔牌混凝土与广东省 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塔牌混凝土以自有 资金3000万元独资设立丰顺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并建设该管桩项目,首期 投资约5000万元的不足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渠道融资解决。 丰顺管桩项目变更前和变更后情况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丰顺县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 丰顺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 1、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 占投资比例49%。 投资主体及投资 2、广东新塔混凝土投资管理有限公 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 比例 司,占投资比例51%。 占投资比例100%。 投资总额(万元) 4680 12000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3000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加工、销 售: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高品位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管 混凝土、水泥制品、建筑用金属 桩,水泥制品,建筑用金属构件。 构件、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 建设周期 一期 两期 生产规模 12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及水泥制 首期建成一条120万米预应力混 品 凝土管桩及水泥制品 该议案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变更后的情况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发布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塔牌集团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