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0 年 11 月 1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9 点 30 分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晓光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北路 556 号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名,代表股份总数 142,580,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汉川投资设立中国最大预印基地和包装工业园项目暨对 外投资协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142,5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142,5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三日 备查文件: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