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 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 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 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其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决定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经营高频开关电 源,电力电源设备、无功补偿装置、绝缘监测装置、系统集中监控及相关软件的开发,并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 (2)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经营高频开关电源, 电力电源设备、无功补偿装置、绝缘监测装置、系统集中监控及相关软件的开发,并提供相 关技术服务。增加: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核电站低压电源成套设备、蓄能电站设备、通 信用高压直流电源、光伏发电设备、铁路电源、通信基站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检测装 置、蓄电池管理装置、有源滤波装置的开发设计、生产及经营。”(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 准的营业范围为准)。 修订后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9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 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0年9月1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