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月琴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①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格式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③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0年10月19日《证券时报》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吴水炎先生因经常出差,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对吴水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辞去监事职务后,吴水炎先生仍任公司销售二部部长一职。吴水炎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将于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生效。 经监事会推举,同意提名莫雪虹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10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莫雪虹女士作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同意接受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的提名,愿意作为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参加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选举; (二)以上披露的本人资料是真实、完整的; (三)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莫雪虹女士简历见附件。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莫雪虹女士简历: 莫雪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63年11月30 日,高中学历,曾任公司工序科科长兼特种带车间主任,现任公司二车间车 间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