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并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现将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开始; 二、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浙江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日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2、截止2010年11月1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八、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0年11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 深圳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九、特别提示 除公司已公告的监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新的监事候选人提案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及被提名候选人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琼瑛 电话:0575-84313688 传真:0575-84318666 邮政编码:312031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