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通过通讯表决,以5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0年10月19日《证券时报》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因周大恩先生任职财务科负责人,依据《公司章程》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提名李月琴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周大恩先生不再担任内审负责人一职。李月琴女士简历附后。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附:李月琴女士简历 李月琴,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出生于1963年3月14日,高中学历,1980年至2006年,曾任州山纺织厂、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助会、出纳、主办会计、仓库会计等职,2006年起任公司行政办主任,现任公司监事、行政办主任等职。公司成立发起人之一,认购三力士股份261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96%,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存在任何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