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0年11月23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福晶科技、证券代码:002222)连续三个交易日(2010年11月19日、22日、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自2010年11月24日开市时起停牌1小时,并于2010年11月24日10:30 复牌。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福建省万邦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3900万元与福建中科万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 自然人何文铭、吴丹凤共同出资设立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从事LED照明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相关决策事项及进展情况分别于2010年10月20日、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预计该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度的盈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并且未来可能存在市场变化及技术更新带来的经营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本年度全年业绩预计情况。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