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关公告于2010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0年3月29日至2010年9月27日期间,公司对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公司已于2010年9月27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