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10年8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7月2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葛春慧监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