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15:00至2010年8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17日(星期二) 3、召开地点:公司南京管理部会议室(南京市长江路188号德基大厦32楼)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本次会议审议的两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2010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为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8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88号德基大厦32楼,邮编: 210018 信函登记名称:东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0年8月20日9:0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21 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序号 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 一 《关于为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1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关于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2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15:00至8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刘伟。 联系电话:025-86819800-890 传真025-86819300 通讯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88号德基大厦32楼,邮编: 210018 (2)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为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件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