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0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10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5月12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5月12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3 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2 08*****104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南京市长江路188号德基大厦32楼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贲银良 咨询电话: 025-86819806 传真电话: 025-8681930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