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 接本公司股东黄作庆先生及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投资") 通知: 1、黄作庆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黄作庆先生于2010 年6月1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质押给大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甘井子支行,用于质押贷款。 2010 年 11 月 16 日,由于双方未履行借款合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井子 支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 2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3%)解除质押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解 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承运投资 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股份,用于为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贸易授信额度7777万元,期限为一年。相关 质押登记已于2010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毕,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11月4日。 同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00万股股份,用于大连春神农业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一年。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0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11月4日。 二、目前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承运投资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425.6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19,600万股的37.89%),质押冻结总额为6,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00万股的 32.40%)。具体如下: (1)2009年3月31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00万股股份, 用于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2000万美元进口信贷流动资金贷款。(由 于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 每10股 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分 派方案已于2010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故本质押股份目前为3000万股) (2)2009年5月27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50万股股份,用 于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350万美元资金贷款。(由于公司2009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元人 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分派方案已于2010 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故本质押股份目前为500万股) (4)2010年6月30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00万股股份,用 于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7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贸易授信额 度。 (5)2010年10月26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50万股股份, 用于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6)2010年11月4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股份, 用于为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贸易授信额度7777万 元。 同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00万股股份,用于大连春神农业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 2、截止本公告日,黄作庆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781.0658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19,600万股的24.39%),质押冻结总额为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00万股 的8.16%)。 2010年03月16日,黄作庆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00万股股份,用于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申请17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贷款,用于收购日 本HOKUDAI株式会社。(由于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8,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该分派方案已于2010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故本质押股份目前为 1600万股)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用于质押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